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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观病人管理制度与流程

时间:2020-01-03   访问量:4924

    1、凡暂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必须输液或观察的病人,可留急诊科观察、治疗,观察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

    2、门诊各诊室的病人在急诊科留观或输液治疗时,由门诊首诊医师全面负责病人的所有事宜,若病情有变化,应随叫随到。对病人的病情、诊断、疑似诊断、检查、注意事项的内容,应在下班时向急诊医师进行床头交接,且病历书写规范。

    3、急诊科医师应积极处理各科在急诊留观输液病人其病情变化时的情况,并联系首诊医师或请相关科室会诊,确保医疗安全。

    4、凡在急诊科就诊留观输液的病人,由急诊科医师进行床头交接,并做好记录。

    5、急诊科注射室护士在治疗前首先查看门诊病历及注射证,详细了解病情,随时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向首诊医生汇报,首诊医师应立即进行处理。

    6、如遇有专科性较强的疾病治疗时,门诊医师应根据情况收住专科,留观中请专科会诊。

    7、急诊科医生、护士应对留观室所有病人进行床头交接,详细了解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治疗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8、严格执行病历记录有关规定:

    ①凡收住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规定及时填定病历,随时规章制度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要求用黑色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准确、整洁,不得删改、颠倒。医生应签可辨认全名。

    ②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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