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院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正确、有效、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维护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 1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 70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9 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 2006 年 1 月 8 日公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 2003 年 5 月 7 日)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务院 2006 年 02 月 26 日)
《嘉祥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嘉祥县政府 2012年9月12日)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指导医院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1.3.2 本预案指导各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专项预案未包含的其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做好医院自身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同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保障人民群众和医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各类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落实县委、 县政府的部署,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牢记医院治病救人的宗旨,服务社会稳定大局,采取必要手段保证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全县经济社会稳定。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充分发挥医院龙头优势,建立健全 “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与政府、社会的沟通协作,整合内外部应急资源,协同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装备,充分发挥医院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1.5 预案体系
1.5.1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及14 个专项应急预案组成。各专项应急预案见附件。
1.5.2 总体应急预案是医院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原则和程序规范,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应急保障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1.5.3 医院有关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组织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5.4 各类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和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
2 危险源分析
2.1 医院概况
我院始建于1949年6月,是一处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保健、预防等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综合性医院。目前,医院占地面积60亩, 建筑面积 5.2 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4 亿元,有在职干部职工1012人 ,设临床科室36个,医技科室10个,编制床位800张,2018年1-7月门诊量34.7万人次,收住院病人2.1万人次。开设了山东省远程医学会诊中心、电话诊疗预约回访室。拥有1.5T核磁共振、16排螺旋CT机、电子胃镜、结肠镜、腹腔镜、宫腔镜、关节镜、颅脑手术显微镜及5台血液透析机等大型先进医疗设备。开展了颅脑、肺部、食道、胃肠、肝胆、胸部、骨科、妇科等部位的高难度大型手术及人工晶体置入术、脑出血微创术、腹腔镜、宫腔镜、关节腔镜、无痛电子胃镜、结肠镜、纤维喉镜等镜下诊疗术。同时开展了卒中神经康复、神经电生理检查、无痛技术、小儿高压氧舱、血液透析、支气管镜、肺功能检查等先进诊疗项目。医院大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满足当地患者的医疗需求。为保障嘉祥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2 危险源情况
目前传染病种类众多,法定的传染病达39种(包括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近年来总体控制情况较好,未出现较大规模的流行,但辖区内手足口等乙类和丙类传染病流行形势一直比较严峻,各级党委政府对医院传染病防控、救治工作高度关注,已经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涉及到社会稳定的民生问题。
医院属于人员高度密集场所,且多为病人,拥有磁共振、CT、DR、胃肠机、中心制氧等各种高危及放射设施,在满足临床诊疗、方便就医的同时,存在一定隐患。一旦发生上述事故发生,将对病人和医护员工生命身体造成威胁。
医院属于公益服务行业,员工需面对大量不同的社会群体,感染疾病的几率大。工作、生活环境复杂,且在医患矛盾及媒体环境等不良氛围下,存在发生医疗纠纷、恶性医闹、职业危害等影响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的可能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医改的推进深入,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医院承担的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责任和压力不断加大,参与社会突发事件的救援任务、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越来越高。
2.3 危害程度
各种突发事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导致人民群众的身体、医护员工、医院诊疗秩序遭受破坏,可能对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产生较大影响。
2.4 突发事件的分类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设施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新闻危机事件、医疗纠纷、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2.5 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医院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级有关规定。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常设领导及工作机构
3.1.1 医院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应急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医院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各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接受县委县政府的应急决策、部署和领导;接受市、县卫生局及市 120 应急指挥机构的调度;研究建立和完善医院应急体系;研究决定医院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医院应急工作;指挥医院各系统应急处置工作。
3.1.2 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以下均简称“应急办”),应急办设在医院办公室。
应急办的主要职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估,提出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以及突发事件级别建议;承担日常应急事务性、协调工作。
3.2 应急专家组
医院建立应急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3 医院各部门应急工作机构
医院各部门相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预防和应急并重的要求,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4.1.2 坚持 24 小时值班制度,行政、120 等各项值班互相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与政府气象、地震、公安、道路交通、疾控、新闻等专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4.2 预警分级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医院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在专项应急预案中具体规定。
4.3 预警程序
4.3.1 应急办或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接到医院有关部门预警信息,或收到党委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部门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医院预警发布建议,经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4.3.2 预警信息通过电话、传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方式发布,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提出调整预警级别建议,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重新发布。
4.3.3 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单位和时间等。
4.4 预警行动
4.4.1 一、二级预警行动
发布突发事件一、 二级预警信息后,医院及各有关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事态跟踪工作,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事件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3)加强对医疗运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设备和重要舆情的监测工作;
(4)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害发生;
(5)核查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6)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后勤保障等处置准备工作;
(7)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8)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及时掌握相关事件信息,研究部署处置工作;
(9)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10)做好启用专项处置领导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临时机构的准备工作。
4.4.2 三、四级预警行动
发布突发事件三、四级预警信息后,医院及各有关部门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事态跟踪工作;
(2)开展医疗运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设备和重要舆情的监测工作;
(3)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检查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通知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随时待命。
4.5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有关情况证明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由医院应急办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解除建议,经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程序
5.1.1 响应准备
医院应急办或相关职能部门接到各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收到政府相关部门事件信息通报,根据预警期事态发展趋势,应立即组织分析研判,及时向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应急响应建议。
5.1.2 响应程序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级别,原则上按如下方式启动应急响应,各专项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分级启动方式。
(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启用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其启动应急响应领导处置工作;或授权事件发生单位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科室负责处置,医院事件处置牵头负责部门跟踪事态发展,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医院可视情况启用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处置工作。
5.2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做好信息报告的同时,要启动预案响应措施,立即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营救受伤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医院运行;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科室要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5.3 分级响应
5.3.1 按照突发事件的等级,医院和相关科室分别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处置工作。
(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相关科室首先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报告医院行政值班室(应急值班室) 。要按照本预案处置原则及相关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处置工作。
(2)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经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研究,授权由事发部门领导处置。
(3)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发部门按照本预案处置原则及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并将事件及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医院应急办、其他相关部门。
5.4 应急救援
发生突发事件时,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调度人员、资源对病人进行救治、 支援;适当情形请求地方政府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5.5 应急调整与结束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医院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突发事件级别调整建议,经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新的突发事件级别开展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达解除应急指令,宣布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后续救治、医院秩序的恢复重建工作。对于重点部位和特殊区域,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
6.2 调查与评估
6.2.1 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对特别重大、重大以及影响范围较大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并向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6.2.2 医院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度、年度对突发事件处置及应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6.2.3 在事件处置过程中,事发部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各类数据,开展事件处置过程分析和评估。事件结束后,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7 信息报告与披露
7.1 信息报告
7.1.1 报告程序
(1)预警期内各部门要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专业信息,向医院应急办报告综合信息。
(2)应急响应期间医院各部门定时向应急办、 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综合信息。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定时向县委县政府、市县卫生局报告。
7.1.2 报告内容
(1)预警期内。包括预警发布级别、预警概要(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趋势预测)、预防措施、预警结束情况。
(2)应急响应期间。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严重程度、 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7.1.3 报告要求
(1)各科室向医院汇报信息,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数据准确、及时需对外公布的信息由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
(2)特别重大事件响应期间执行每天两次定时报告制度,一、 二级预警和重大事件响应期间执行每天一次定时报告制度,三、四级预警和较大、一般事件响应期间按通知要求进行。
(3)各部门启动预警或事件响应,但医院尚未启动者,由相关单位向医院相应职能部门汇报专业信息,向医院应急办汇报综合信息,报送内容及要求按本章相关内容执行。
(4)各部门根据医院临时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报送。
(5)应急办、各相关职能部门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前,应经医院应经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7.2 信息披露
7.2.1 预警期内应急办、各职能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信息披露和舆情引导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应急办、门诊部开展突发事件信息披露和舆情引导工作。
7.2.2 披露信息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取得的进展、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信息。
7.2.3 信息披露和舆情引导工作要做到及时主动、正确引导、严格把关。
7.2.4 新闻管理部门是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披露的主体,应急响应期间接受应急领导小组或专项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负责新闻信息的披露和对内、 对外的信息宣传,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披露事件信息。
8 应急保障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 医院按照统一系统规划、统一技术规范、统一组织建设,建立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
8.1.2 医院行政值班(应急)、120 急救站坚持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应急状态下人员 24 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制度。定期核查、随时更新发布。
8.2 应急队伍保障
8.2.1 医院按照“平急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加强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并逐步建立社会应急医疗资源协作机制,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8.2.2 医院建立应急医疗救援队伍,主要负责院内、院外应急医疗救援,各部门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按医院要求参加其他应急医疗救援。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3.1 医院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根据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在部门储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器材、装备等物资,并建立快速反应联动机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8.3.2 医院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确保各类救援药品、器械等物资的日常维护良好、配置充足,并做到及时补充、更换。
8.3.3 医院实行应急救援资源共享、统一调拨机制,各部门参与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
8.4 经费保障
8.4.1 医院设立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由各应急办负责编制经费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医院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优先安排,特别紧急情况下可先保证拨款支付,再按照程序办理预算变更或预算追加手续。
8.4.2 应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应急设备设施、队伍装备、信息通讯、治安交通、物资储备、培训演练等方面需要。
8.5 技术保障和其他
8.5.1 医院建立应急科技支撑体系,将应急科学研究工作纳入科技发展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开展应急装备以及应急理论与技术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处置经验,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8.5.2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不断引进、更新应急技术,改进应急技术设备,提高应急设施水平,为医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高效、准确、快捷、先进的技术保障。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医院编制年度应急培训计划,明确应急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 培训方法、培训要求,并加强与社会专业应急培训机构协作、交流学习。
9.2 演练
9.2.1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通过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医院各部门每年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其中总体预案的演练应明确具体内容,原则上2年举行一次,专项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举行1 次,现场处置方案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演练。
9.2.2 医院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卫生突发事件和跨部门、跨行业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各类状态下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作战。
10 奖 惩
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科室和个人,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 则
11.1 术语及定义
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分级:指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所确定的事件等级。
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社会危害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风险: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应急管理: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降低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达到优化决策的目的,基本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原因、过程及后果而进行的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预警:指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并依据预测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应警报,提出相应应急建议的行动。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的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应急保障:是指为保障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各项保证措施。一般按功能分为人力、财力、物资、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讯与信息、公共设施、社会沟通、技术支撑以及其他保障。
应急恢复:是指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次生、衍生事件:是指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其他事件。
应急演练:指针对突发事件风险和应急保障工作要求,由相关应急人员在预设条件下,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对应急预案的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与披露和应急保障等内容进行应对训练。
11.2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嘉祥县人民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医院应急办、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并解释专项应急预案。
11.3 预案维护和更新
11.3.1 不定期修订条件:国家、上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隶属关系或机构人员发生变化,环境发生变化,出现新的危险源,医院需要对应急组织和政策进行调整,通过演练或实战取得启发性经验。
11.3.2 定期修订条件:本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11.3.3 本预案的修订由应急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修订。
11.4 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县卫生局备案,医院所属各部门以及各专项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备案。
11.5 医院应急联系科室
科室名称 | 联系电话 |
总值班(应急) | 6813050 6813215 |
院 办(应急) | 6813050 6852235 |
人事科 | 6813115 |
医务科 | 6813057 |
护理部 | 6806896 |
院感科 | 6813073 |
公卫科 | 6991883 |
门诊部 | 6815189 |
微机室 | 6813043 |
财务科 | 6805896 |
信息科 | 6815669 |
药剂科 | 6813492 6813054 |
总务科 | 6813123 6813114 |
医患办 | 6813096 |
设备科 | 6813070 |
急诊科 | 6813153 6813149 |
综治办 | 6813110 |
警务室 | 6815110 |
消防室 | 6813119 |
供氧室 | 6813127 |
急救站 | 6813120 |
11.6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 | 联系电话 |
中共嘉祥县委办公室 | 6853101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6853102 |
嘉祥县卫生局 | 6821059 |
济宁市卫生局 | 2312232 |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 | 治安:110 火警:119 急救:120 |
11.7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批准颁布之日起实施。
0537-6852235 681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