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人民医院
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
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和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县卫生局要求,确定从现在开始至2014年6月底,在全院集中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使其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德风尚;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有效解决医药购销和行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完善医院作风建设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医院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规范医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坚决纠正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现象;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严禁开大处方;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不合理用药用材。
(二)整治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医院内部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严禁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强化医院内部价格监督检查,开展价格公示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
(三)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备。扎实推进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严禁网下采购行为。
(四)查处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从严查处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好处(如:资助外出参观、旅游、考察、会议研讨交流等)或提成的行为;从严查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索要和收受病人及家属“红包”问题。
四、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年1月上旬)。拟定于2014年1月上旬召开全院纠正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各科室也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层层进行动员,迅速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覆盖面要达到100%。
(二)自查自纠(2014年1月底前)。
1、科室自查。各科室根据本工作方案的安排,突出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乱收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和医德医风差等重点问题,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医疗安全事故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认真排查梳理(见附件2),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2、个人自查。各科室要组织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对照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表现形式,对照廉洁自律规定、法律法规,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医院领导、科室主任、名医专家要带头进行自查。
3、开展廉政谈话。围绕认清问题、纠正错误,逐级层层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无缝隙、全覆盖。医院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分别与科室主任、名医专家、党员骨干谈,科室主任与科内人员谈,对存在的思想误区,及时进行教育引导,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说清问题。谈话要作好记录。
4、及时上缴收受钱物。凡有涉及所列有关问题的,均应主动说明问题,主动上缴收受钱物。可选择采用实名或匿名方式,将所收受钱物主动上缴。设立了廉政账户(开户单位:嘉祥县卫生局;账号:48510104001574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祥县支行营业部)。
5、签订承诺书。医务人员要签订自查承诺书,科室要向医院做出廉洁从业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专项检查(2014年2月底前)。医院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各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检查。各科室也要组织开展对本科室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检查。2014年2月底前,各科室要将本科室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院纠正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活动办公室。
(四)整改提高(全过程)。各科室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务求实效。医院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科室进行反馈,督促逐一对照进行落实整改。各科室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过程)。各科室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通过设立、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医院举报电话是0537-6813053,电子举报信箱是rmyycl@126.com.。对在自查自纠中能主动上缴所收钱物的或经组织帮助后能够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上缴所收钱物的,可免予纪律处分;对经组织帮助仍不认识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是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升卫生行业形象的重要手段,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医院与所属各科室签订责任书,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科室主任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负总责、亲自抓;要严格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层层抓好每个环节、每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二)严肃纪律,务必取得工作实效。各科室要严肃整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积极开展工作、消极应付的要严肃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积极自觉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
(三)完善制度,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各科室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导致不正之风问题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做到从源头上坚决铲除不正当交易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纠正医院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件:1、嘉祥县人民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纠正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
自查表
中共嘉祥县人民医院党总支部委员会
2014年1月2日
嘉祥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印发 |
附件1:
嘉祥县人民医院
纠正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董效铮
副组长:杜平山 刘 莹 陈 雷
成 员:曹恩来 王 强 宁连成 曹顺山
张效玉 张新成 陈福民
办公室设在医院党办,陈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纠正医药购销和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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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是否存在 |
表现形式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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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范医疗行为 |
服务流程不合理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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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使用、处方、病历等管理不严格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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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责任意识差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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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分配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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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办法,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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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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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检查以及重复检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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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整治乱收费 |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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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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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方便患者查询医药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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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范药品采购 |
严禁医院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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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
各科室收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医院名义接受,捐赠资助财务必须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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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财物回扣和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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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医务人员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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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6852235 6813215